广州余泥渣车辆限行时间

博主:出行网出行网 2024-01-05 58 0条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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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广州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暂行办法1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建设工程、修缮工程的余泥渣土的排放管理,维护市容环境卫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第十六条和《中华人民共...

广州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暂行办法

1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建设工程、修缮工程的余泥渣土的排放管理,维护市容环境卫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第十六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
2、第二章 排放与受纳管理第六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需要排放余泥渣土的,应在排放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余泥渣土管理机构申领排放证。但排放5立方米以下余泥渣土的,可告知区或街、镇余泥渣土管理机构组织有偿清运,不需办理排放证。

3、为加强余泥渣土管理,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条例。本条例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4、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、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、构筑物、管网等进行建设、铺设、养护、修缮、装修、拆除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、弃土、弃料、余泥及其他废弃物。

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

1、第一条 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,改善空气环境质量,保障公众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2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扬尘污染,改善环境空气质量,保障公众健康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

3、第一条:为了控制扬尘污染,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,保障人体健康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4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活动。

5、扬尘管理办法及措施:这是扬尘治理的核心文件,包括了针对扬尘污染问题制定的具体规定和相关措施。该资料涵盖了建筑工地、道路施工等领域的防护要求、作业指导以及粉尘排放限值等内容。

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条例

1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余泥渣土管理,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余泥渣土,是指各类建筑工程废弃的土、渣、料等建筑垃圾。

2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建设工程、修缮工程的余泥渣土的排放管理,维护市容环境卫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第十六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
3、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废弃物管理,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,促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

4、经营余泥渣土运输的单位,必须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部门申领环境卫生服务资质合格证书。申领环境卫生服务资质合格证书,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(一)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市运输余泥渣土专用车辆的统一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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